引言
年1月1日,中共闽粤赣边委根据中央军委命令,将分散各地的革命武装集中起来,在大埔县光德上漳溪村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闽粤赣边区纵队。为了统一全边区的财政收支,做好资金及物资的供应,利便市场交易,促进生产,支援解放战争,中共闽粤赣边委于2月间成立了财政经济委员会。
3月,财委下设研究室,负责研究财经政策,制订财经规划,建立财经制度,培训财政干部,增加财政收入和发行钞票等任务。3月26日在大埔角(塘背村)召开了边区第一次财经工作会议。会后决定筹建军民合作社,做好发行流通券的准备工作。5月19日,大埔军民合作社正式成立。当天,便发出布告,颁发了《大埔角军民合作社流通券发行细则》11条。第十一条规定:“军民流通券每元以糙米二十二两(司马秤)计算,十足准备兑换。流通行使地区暂以百候,大埔角,枫朗为限。”细则还规定,“凡上述地区的公私款项支付、契约证件的订立,均以流通券计算,不得拒绝,并受法律保护”等。
流通券面额1角和1元两种,原计划发行元,实际发行多少不详。实物有待于革命史料的征集和发掘。
2.大埔军民合作社流通券
年5月,兴梅大片地区相继解放,边区党委也由大埔角迁移到梅县。边区财委便在梅县建立了边区军民合作社总管理处,并决定在梅县、大埔、潮安(凤凰)、福建闽西等地建立分支机构。6月初,军民合作社大埔分社在县城成立,接管了县城茶阳的银行、税务局、印刷厂。不久又成立了一个贸易公司,办了“民生”货栈,经营京果、百货等商品。军民合作社大埔分社内分贸易和金融两部。金融部负责发行大埔军民合作社流通券,同时在湖寮、百侯成立支社,在三河设办事处。大埔角军民合作社也在此时宣告结束,其发行的军民合作社流通券亦停止使用。
军民合作社大埔分社金融部利用大埔角军民合作社留下备用的木刻流通券底版,在文化印务局用老式印制机印制了主币10元、5元、1元,辅币1角、5分(1角、5分各有两种版面)的流通券。大埔县城当时市场交易多以银圆、港币为主,若按照大埔角发行时以米计价,要经过多次折算,使用起来极不方便。为此,在大埔县城流通券时,则以银圆为单位计值,主币上加盖了红色“银圆”两字,每元流通券兑换银圆1元。
大埔军民合作社流通券辅币券5分券I式(8.7x3.7cm),券面正中为五角星,上为“军民合作社(大字)”、“流通券(小字)”,下为“伍分”,左侧有3个军民图,左下角盖“副经理印”方形章,右侧为2个军民图,右下角盖“总经理之印”,单面印刷。5分券II式(9x3.7cm),形制与I式大体相同,仍有差别:一是尺寸不同;二是五角星位置不同,II式五角星位置在“军民合作社流通券”之上;三是军民人数、姿势不同,I式军民图都是站立式,而II式左右均为三人,且为俯式;四是军民合作社流通券的扇形图不同,I式为菱形,II式为弧形。1角券I式(10.8x5.1cm)正中上方为五角星,左为“山水”图景,右为“军民合作社(大字)”。
“大埔”两字盖在“流通券”两旁,右下方为扇形“壹角”,正中五角星下为“副经理印”,右为“总经理之印”,左右上角为“壹角”,左右下角为“1”字。正中下沿印“”,偏左下为发行号码。1角券II式(形制与1角券I式大致相同,仍有差别:其一,II式五角星比I式稍大;其二,II式左为十角形“壹角”,右为“山林红旗”图;其三,II式五角星左为“副经理印”,右为“总经理之印”;
其四,II式四角均为空心“1”字;其五,II式发行号码盖在中下方;其六,I式下沿没有“”字样。1元券(13.2x6.7cm),浅蓝色单面印刷,上方为红五角星,左为圆形“城市军民经济建设图”,并加盖“银圆”字样,右为扇形“军民合作社”、“大埔流通券”、“壹圆”,左为“副经理印”,右为“总经理之印”,左右上角为“壹圆”,左右下角为“1”字,下沿为“”,下方为发行号码。
5元券(11.9x6.8cm),为草绿色的双面印刷,券正面中上方自右至左署“军民合作社”(印刷体大字)、“大埔流通券”(小字印刷),左为五环形“伍圆”,右为“军民田间休息”图,图左为“副经理印”,右为“总经理之印”,休息图下为发行号码,四角框以花纹,左右上角及右下角署“伍”字,背面为全版“花环”图(中间大两旁小),左下角标“”字样。10元券仅在闽西发行,大埔未发行。
年6月中旬,解放军开始接管永定,边区财委派人参加接管工作,并建立闽西军民合作社,在永定县城、峰市设两个办事处。所发行的军民流通券,均由大埔军民合作社统一印制,各券颜色、面额(除增加10元券外)、图像与大埔流通券完全相同,只在券面加盖“闽西”字样,以与“大埔”区别。
7月初,胡琏兵团窜扰闽粤边各县,闽西、大埔两军民合作社均转移山区,继续开展工作。闽西社转移到永定县下洋,新建下洋办事处;大埔社转移到百候候北村鸳鸯祠,百候、湖寮两支社照常营业。梅县社携带着流通券底版和尚未印好的流通券,转移到大埔百候与大埔分社会合。由于转移过程中携带不便,在行军途中把钞版埋在深山。
9月中旬,财经班全体人员及大埔、梅县两分社的干部,集中到大埔党坪村宣布结业。此时,边区财委亦通知大埔军民合作社停止营业并停止流通券发行。10月23日,南方人民银行大埔办事处正式成立,与南方券等值,逐步收回大埔军民合作社流通券。原计划发行元,实际发行元,收回元。闽西社原计划发行元,实际发行元,其中10元券元;1元券元;1角券元;5分券元。后闽西以每元流通券折合银圆1角计人民币元进行收兑,计收回.45元。
大埔军民合作社流通券主要是通过拨付机关、部队的经费,收兑金银、外币,支持贸易部购销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以及发放抵押贷款等方式发行,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其发行范围只有大埔、永定、上杭等县,时间不长,数额有限,纸质差,印刷粗糙,但在根据地却有较高的信誉与信用,因而发行以后,币值保持稳定,对根据地的财经建设、保障供给、促进贸易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1)支援战争,保障供给。闽西社发行的流通券,虽然只有元,但据统计在年6-9月共支付各机关部队的经费就达元,占发行总数的70%.其中闽西南联合司令部元,闽粤赣边区党委元,永定、上杭军管会元,闽西地委、财经会、税务所、卫生院等元。大埔军民合作社没有准确的统计数字,但估计其比重亦不会比闽西社少。
(2)组织物资交流,调剂余缺。军民合作社内设有贸易部,大埔社还建立“民生行”,经营日杂、百货、京果。闽西社在发行流通中,支持贸易部收购资金元,发放小额质押贷款元,约占发行额的11%,梅县社流通券尚未发行,就派人到兴宁采购物质。从流通券流通中可见,在永定县城、峰市、下洋各处有大埔流通券流通,而在大埔、茶阳、石下坝等则有闽西券行使,这亦反映了两地的物资交流及流通券的互相交流。
(3)统一货币金融市场,限制不法商人的非法经营。在流通券发行初期,市场交易多以大米、、港币等,流通券发行后,逐步排挤银圆、港币,而成为根据地的主要通货。如闽西社通过税收和贸易部出售商品,组织货币回笼,其中用以兑换金银外币亦有元,约占9%.流通券发行后,有效阻止不法商人用“米单”欺诈群众,保护了群众的利益。
(4)培养了干部,积累了经验。大埔、梅县两个军民合作社,连同财经班学员,计有80余人,又有办社、发行货币、组织货币回笼、统一根据地货币的经验,这些干部亦成为以后南方人民银行及中国人民银行在粤东的分支机构的骨干。
3.潮饶丰边县军民合作社流通券
年,潮州凤凰山革命根据地建立了潮(安)饶(平)丰(顺)边县行政委员会。经边区党委的指示,决定成立边县军民合作社并发行流通券,报经闽粤赣边区党委批准后于年6月开始筹备工作,选定凤凰墟内一间已停业的金银首饰店做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则根据当地每旬1、4、7(阳历)三墟习惯,从上午9时至下午4时营业。潮饶丰边县军民合作社流通券的刻制由中共潮饶丰边县县委领导的《自由韩江》期刊印刷组负责。在凤凰黄涂坑文奎家中以套色油印制成。
面额计有1角(12x8.1cm)、2角(12x8.1cm)、五角(12x8.1cm).5角券正面左为“伍角”,右为图案,左上角、右下角为“5”,左下角、右上角有“五”字样。2角券正面、正中为“贰角”,“贰角”四端标有“20”字样,下列“一九四九”,左右两颗五角星。1角券正中有“壹角”,四角为“10”字样,四周框以五角星,框以花饰,左为“副经理许崇英”、右为“经理陈光远”的签字,下列“一九四九”。三种票券的背面均为黑体大字“潮饶丰行政委员会军民合作社流通券”字样及发行号码。
年7月1日,潮饶丰边县军民合作社宣布成立。
当天公布了流通券发行细则如下:
(1)每元流通券币值折合港币一元。
(2)流通券面额:壹角、贰角、伍角、壹元共四种。
(3)流通范围暂以潮饶丰边县的解放区为限。
(4)自发行之日起,流通券即为边县解放区本位币,一切外币和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均不得在本区域内流通。
(5)在本区域内,一切公私款项之支付及契约、证件之订立,概以流通券为计算单位,并受法律保护。
(6)凡向本区域外购进商品、物资,可随时以流通券向本社按规定比值兑换港币(最低额为港币10元)。
(7)流通券印章、号码有涂改者,一律作废。
(8)流通券之发行,纯为适应本地区各同胞的需求,以公私两利为原则,倘有不肖之徒,敢于伪造或投机操纵、降低币值、蓄谋破坏,一经查获,定予严办,决不宽贷。
(9)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结语
述(最多18字潮饶丰边县军民合作社流通券的发行额元,开始是在凤凰墟和饶平县的饶城各设立一个兑换点,派专人负责兑换。从此,流通券在潮安、饶平、丰顺三县的解放区及澄海边界的游击区流通。流通券的发行,稳定了根据地的财政、物价,方便根据地内外的商品交流,较好地解决了部队的供给,对稳定根据地经济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年10月23日,潮州全境解放。不久,南方人民银行潮安支行成立,流通券亦按南方券同一比率收回并停止使用。潮饶丰边县军民合作社流通券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而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