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打好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硬仗人民资讯

清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开展道路隐患整治、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近日,汕头印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即日起至8月30日,集中力量开展各类整治行动和专项宣传,解决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动汕头市交通秩序实现根本好转。

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去年4月以来,汕头先后组织开展了三轮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对涉及“人、车、路、场”等交通管理的顽瘴痼疾进行集中整治。目前,汕头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已取得一定成效,城区交通秩序有所改善。

今年以来,汕头市委、市政府把交通秩序整治作为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的重点之一,力争通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补齐城市管理短板,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汕头市建设活力特区、法治城市、文明窗口、和美侨乡、智慧都市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乡环境,以高效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庆祝建党周年。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方案》发布正值汕头市总结第三轮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和市交通整治办工作之际,主要围绕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部署,重点解决“人、车、路、企、救”等方面问题,展示出汕头坚持“动真格”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的决心,将持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力度。

●南方日报记者黄嘉锋

源头治理

每个镇村打造1条以上示范路

《方案》指出,加强源头隐患整治。其中,在开展道路隐患整治方面,明确各区县政府要落实道路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重点针对事故多发路段、易拥堵点段和施工路段等部位,组织交通、住建、城管、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排查整治。

按照省的部署,深入开展国省道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汕头市公安局牵头负责今年全面推进国道线、线示范路创建工作。每个区县选择2条以上事故隐患较大的道路打造交通治理示范路,每个镇(街道)、村(社区)选择辖区内1条以上事故隐患较大的道路打造为本辖区交通治理示范路,以点带面提升全市道路交通秩序。

抓紧研究制定治理方案,确保按时完成汕头市三处被列入年度道路交通安全高风险路段(澄海区莲华镇国道K45+00—K47+路段、濠江区三河街道国道K—K路段、潮南区司马浦镇国道K—K路段)的治理工作。

加强路面交通设施巡查,严格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有关规范,科学设置标志标线,优化信号灯配时,优化道路隔离设施和交叉路口交通组织,切实解决人车混行、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行的问题。研究对有些路段的快速化改造和一些适合封闭的交叉路口进行封闭,科学设置路口的左转和调头功能,确保主要车流方向畅通。

交通、住建、城管和公安交警部门要协同做好施工道路事故和拥堵隐患排查整改,落实“一工地一方案”,强化工期控制,优化施工组织,规范警示标志,坚决杜绝超范围围蔽和围蔽不施工等问题。

除了整治道路隐患之外,《方案》还提出清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隐患。滚动清理“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校”“营转非”大客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安全隐患,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每月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营运违章未处理、非法营运的车辆和企业信息及相关人员信息通报市、区相关部门,推动源头监管责任落实。同时,强化行业禁入,提高准入门槛,落实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客货运驾驶人行业禁入规定。

综合治理

实施交通秩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加强“摩电”专项整治一直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方案》提出,加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力度,并对全市范围内的违标电动自行车实行2年过渡期政策,发放临时号牌,稳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存量,每月向各区县通报摩托车、合标及违标电动自行车的上牌情况。

针对“摩电”交通违法行为,一方面,加大动态整治力度,定期组织全市统一清查行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非法车辆查处工作,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处罚力度;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过期报废及违反规定进入城市中心区域行驶的摩托车,依法予以查扣;对查获的报废摩托车依法强制报废,并做好现场宣传教育和安全防护工作。另一方面,加强静态监管,联合街道、居委和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深入各社区、停车场所等开展清查和宣传警示行动,动员引导各家各户主动淘汰和处理已报废、无牌无证的非法摩托车,减少非法车辆存量。

开展“两客一危一货”专项整治。全面加强大货车交通秩序的管控力度,特别是加大市区主干道和市区建设项目周边路段的巡查监管力度,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对违法车辆落实倒查机制,追根溯源强化货运行业、施工工地管理责任,有效形成全时段、全覆盖的严管整治氛围,坚决扭转大货车交通事故多发态势。进一步完善优化大型货车禁行限行政策,科学调整禁行区域及限行时段、路段,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充分应用省公安厅开发的“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预警系统,强化对行车记录仪和动态监管系统监测,加大重点车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的监管和整治力度。

此外,深化酒驾醉驾整治机制,持续开展夜查统一行动,做到每天查酒驾。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协调联动,组织开展异地交叉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大力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长途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和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对违法营运的车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加强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通过“举牌”劝导等措施,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规范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秩序。

《方案》还特别提出,开展停车秩序专项整治。交警部门要牵头抓紧《汕头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发改部门要抓紧《汕头市停车场收费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各区县要加强城市主次干道交通管理,禁止在城市主干道两侧停车,部分次干道允许临停或限时停车;各区县、镇(街道)、村(社区)要和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合作,共同抓好背街小巷交通秩序管理,排查掌握本辖区停车状况,通过及时清理僵尸车、增加停车位供给、研究住宅小区和机关单位开放公共停车位、实施社区互助、公共停车位限时收费等措施,推进停车资源精细化统筹管理。

依法治理

强化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宣传教育

如何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增强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意识是关键。汕头在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过程中,高频次组织交警走进学校、社区、企业等密集人群场所,举办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培养市民群众文明出行良好交通安全意识。

今年不同以往的是,根据汕头市委、市政府关于公职人员要带头参与文明交通行动、模范遵守交通法规的部署要求,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活动。截至4月23日,共组织巡回宣讲55场次,全市80多个机关单位人参加,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中产生了较大反响。

这是汕头强化交通安全宣教的其中一项举措。《方案》提出,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要充分发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发挥模范作用,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公职人员交通违法行为内部通报制度,带动形成文明交通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开展隐患曝光和安全提示。实施精准提示,强化警示曝光,推进“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五大曝光行动,每月集中曝光一批隐患突出的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公告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让这些有问题的行业、企业、路段、人员都在全社会监督之下,切实形成不能为、不敢为的强大震慑。

组织开展重点人群培训教育。持续加强交通安全“七进”工作,全面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组织重点驾驶人集中培训工作,对辖区所有客货运企业驾驶人进行一次深度教育培训,并签订责任书;进一步规范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组织协同推进交通安全进学校,确保全市中小学校全覆盖开设交通安全教育课程,并签订责任书,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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