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岗围收储片区规划住宅用地808公顷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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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澄海塔岗围收储片区控规草案在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进行公示片区范围位于澄海主城区东部莱芜岛片区西南侧总面积约.20公顷。规划区距离澄海区政府约8.6公里。南与汕头龙湖区隔河相望西与汕头东海岸新城仅一水之隔交通便利区位条件良好。

一、规划区概况

一区位范围

澄海塔岗围收储片区位于澄海主城区东部莱芜岛片区西南侧。本次规划范围北至莱美路南至外砂河西至规划中阳大道东至塔岗河。总面积约.20公顷。

二现状概况

规划区范围内主要为大片农田和水田少有建筑物中部有一占地约2.65公顷的垃圾填埋场。现状有一内海堤南北向贯穿规划区堤面高程3-5米。规划区南部有一处丘陵即塔岗山塔岗山高程约55米尚未开发。

规划区内已建的城市道路有北侧的莱美路红线宽度35.5米城市总规控制的其他城市道路均未建设。规划区范围内政府拟收储用地约亩为现状海堤至塔岗河区域。

二、上层次规划及相关规划指引

一上层次规划指引

1、《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规划区在《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修订中主要用地类型为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公园绿地及其他非建设用地。规划区在汕头市总体规划中控制为建设地用地的用地面积约为.55公顷其中尚有35.82公顷的其他非建设用地。

2、《汕头市澄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区在《汕头市澄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主要用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有条件建设用地、道路用地、园地、耕地和水域。

小结本次规划根据“多规合一”要求将现状《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没有列入建设用地的35.82公顷用地根据土规控制在控规中规划为远景建设用地将规划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控制为有条件建设用地的用地本次控规根据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将这部分用地列为建设用地或远景建设用地。但以上用地需要在土规中调整为建设用地及在汕头城市总体规划中调整为建设用地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

二相关规划

1、《汕头市东海岸新城塔岗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汕头市东海岸新城塔岗围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东海岸新城塔岗围片区定位为以建设华侨实验区科教文化示范片为目标高标准建设大学校区打造集高等教育、科技研发、文化商务、旅游度假及生态居住为一体的未来新城。在近日公示的B、C组团局部调整中确定了汕头大学东校区、大学城商住配套区和人才公寓区三个功能组团。其中东校区内的体育中心为亚青会的主会场。

2、《汕头市六合产城融合示范区概念规划》

在《汕头市六合产城融合示范区概念规划》中提出六合产城融合示范区的定位是广东省产城融合示范区、粤东协同发展先行区、汕北现代产业承接区、沿海生态文明引领区。

小结本次塔岗围收储片区控规的修编将结合周边地区最新的规划定位对规划区自身定位进一步梳理找出符合规划区自身发展的定位目标。

三、规划定位

根据汕头市总体规划对片区的相关指引综合规划片区的价值判断和周边地区发展研究本次规划确定规划区的发展定位为

——粤东产城融合先行区

——生态、智慧、现代复合型滨海新区。

四、发展规模

一人口规模

依照规划定位及发展趋势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技术规范》的要求估算人口并进行开发强度校核预测规划区远期居住人口约为8.0万人。

二用地规模

片区的总用地面积为.2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3公顷水域用地为11.27公顷。

五、规划结构

通过对片区用地功能的提炼规划区形成“一带一心二组团”的空间结构。

一带沿塔岗河滨水城市景观带。

一心翠峰路南侧的城市现代产业综合中心。

二组团即规划区的北、南两个生活组团建设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居住区。

六、土地利用规划

一建设用地

1、居住用地

规划区南北布置两个生活组团定位为环境优美、设施完善的城市新型高尚住宅区实现土地利用价值的最优化。规划的居住用地87.57公顷其中住宅用地80.80公顷服务设施6.77公顷。

每个生活组团的人口规模都约为4万人达到两个10分钟生活圈的标准均按相相应的标准要求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主要有幼儿园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生活市场等设施。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区的规划总人口达到8万人属15分钟生活圈的标准按照相应的标准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主要包括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和福利设施用地。

1行政办公用地

规划于地块B-3-4配套行政办公用地满足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等设施需要。

2文化设施用地

规划在翠峰路北侧设置文化设施用地一处建设文化活动中心服务整个规划片区。文化服务中心用地面积1.02公顷可布置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

3教育科研用地

A、教育用地

设置一所高级中学办学规模为36班高中用地面积3.74公顷可提供高中学位个学校位于规划区北部。

设置九年一贯制学校两处分别位于南北两个生活组团。每个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规模约5.27公顷可满足小学72班、初中27班规模小学学位个初中学位个。规划区共可提供小学学位个初中学位个。

规划区设置12班幼儿园4所15班幼儿园4所共提供学位个。

规划高级中学用地3.74公顷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10.55公顷幼儿园用地4.27公顷。

B、科研用地

规划区毗邻岭海工业园区、汕头东海岸新城塔岗围片区在规划职能中考虑承接岭海工业园区的研发职能。在翠峰路北侧布置了一处科研\商业\商务用地商业、商务功能结合科研等功能混合设置提高土地开发弹性。在用地建设配置上科研占36%商住各占32%、商业占32%。

4体育设施用地

规划布置体育设施用地一处位于翠峰路北侧满足规划区居民日常体育锻炼需要。10分钟生活圈以下的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老年人室外活动场地等结合塔岗河绿地布置。

5医疗卫生用地

规划区布置医疗卫生用地一处位于塔岗山南侧用地面积1.39公顷。

6福利设施用地

规划区于翠峰路北侧布置福利用地一处建设养老院、托老所等。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区的商业服务业设施主要位于翠峰路北侧。

考虑到和岭海工业园去、莱美工业区等地区的资源共享规划区的商务用地可考虑作为企业总部基地配置商务办公、金融保险职能商业用地大型商业零售、星级酒店、娱乐康体等大型商业设施

4、公用设施用地

本次规划布置公用设施3处分别是位于莱南路南侧的排水用地、环卫设施用地及供水用地。排水用地主要是落实排水专项规划控制的雨水泵站用地面积2.89公顷。环卫设施用地位于雨水泵站东侧主要是建设垃圾转运站供水用地主要用于建设供水泵站用地面积1.0公顷。

5、公共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包括城市公园塔岗山公园、塔岗河滨水景观绿地、道路景观绿地。规划的防护绿地主要是中阳大道两侧防护绿地以及中阳大道与紫峰路交叉口立交桥附近的防护绿地。规划的广场绿地位于规划区中部形成规划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城市景观节点。

二非建设用地

本次规划的非建设用地为一八排渠的水域用地。

七、道路交通规划

一路网结构

道路系统原则上遵循上层次规划中确定的城市路网布局并与汕头市东海岸新城的塔岗围片区、澄海岭海工业园区的干道系统进行对接以顺畅、便捷、灵活为原则强调各功能区的有机联系增大主次干道的宽度结合城市轨道和公共交通增强交通通畅性。

规划区东西向道路主要是延伸东海岸新城的主干道系统形成片区东西向的道路骨架西侧南北向的中阳大道为城市快速路主要解决区域交通功能整个规划区形成“一纵三横”的主干道系统。三横即莱美路、翠峰路、紫峰路“一纵’即规划区西侧的中阳大道。

二道路等级

规划区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进行控制。

1快速路

中阳大道红线宽度70.5米道路两侧绿化带控制宽度9.75米总体控制宽度90米。

2主干道

规划的主干道包括莱美路、翠峰路、紫峰路红线宽度在35.5-55米其中莱美路红线宽度35.5米紫峰路红线宽度50米翠峰路红线宽度55米。

3次干道

规划的次干道主要包括莱南路、梅峰路、莱湾路等红线宽度为30-60米。

4支路

规划支路红线宽度为24-30米。

三轨道公交系统

1、轨道交通

根据《汕头市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汕头市城市轻轨3号线从规划区的中阳大道和梅峰路经过并在塔岗山附近设置有一处轻轨站点。

2、公共交通

规划设置了一个公交枢纽站位于梅峰路北侧枢纽站可与公交始末站、公交充电站合建并可作为轻轨车站的配套设施规划用地面积0.43公顷。规划在主次干道按-米间距设置公交停靠站主干道和个别道路两侧为城市绿化带的路段可局部拓宽设置港湾式停靠站。

四停车场规划

1、社会公共停车场

社会公共停车场的设置应结合城市规划布局和道路交通需要合理分布。在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活动广场、居住区等配置合适容量的停车场。规划区布置了3处社会公共停车场每处社会停车场均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2、配建停车场

商业购物中心、宾馆、文化中心、医院等公共建筑必须建设与之相配套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和自行车停车场及供本单位职工的自用停车场停车场的基本规模可根据建筑性质、规模确定。在各居住区内应配套供私人车辆停放的停车场库并按《汕头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的要求配置充电设施。

五慢行交通系统

规划片区内30米以上道路中阳大道除、莱美路外应设置独立的自行车道连接塔岗河滨水休闲绿道形成完整的慢行交通网络引导规划区居民采用“步行+公交”或者“自行车+公交”的低碳绿色出行方式。

来源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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